【通知公告】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
cnnbsa發表于 2023-08-10 16:27:42 閱讀次數:0 次為貫徹落實《“十四五”智能制造發展規劃》,深化智能制造推廣應用,根據《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的通知》(工信廳聯通裝函〔2023〕212號)文件要求,現將開展2023年度國家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試點示范內容
遴選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,以揭榜掛帥方式建設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智慧供應鏈,在各行業、各領域選樹一批排頭兵企業,推進進智能制造高質量發展(具體內容及材料下載見工信部網址:https://www.miit.gov.cn/jgsj/zbys/znzz/art/2023/art_72e36ef5aa7143c1aa9a50cfcc508764.html)。
二、申報要求
(一)申報主體為在寧波市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(石油石化、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,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),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。已經承擔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任務的主體不再重復申報。
(二)申報主體的智能制造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地位,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作用,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、工業軟件須安全可控,解決方案須無知識產權糾紛。
(三)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申報主體應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(https://submission.miit-imps.com)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,需達到國家標準GB/T 39116-2020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。
(四)申報主體愿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,積極推廣典型經驗。
(五)申報材料詳細描述建設場景,重點突出、言簡意賅、邏輯嚴密,能從實施方法、實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鑒、引導創新,具有較強的可讀性,不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等內容。每個場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內,可配圖說明。
(六)申報主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、特大安全生產事故,重大、特大環境事故,無違法違規行為。
三、有關事項
(一)請各地經信部門做好宣傳通知工作,積極組織屬地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,原則上近年來列入省級未來工廠(含試點)及智能工廠(數字化車間)的企業應參與申報。建議省級未來工廠(含試點)可申報示范工廠方向,省級智能工廠(數字化車間)可申報典型場景方向。
(二)2023年8月31日前,申報主體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(https://submission.miit-imps.com)進行線上申報。紙質版材料(一式2份)同步提交屬地經信部門,并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紙質版申報材料應與網上填報內容一致。
(三)2023年9月15日前,寧波市經信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項目質量完成線上審核和推薦工作。
聯系人:寧波市經信局產數處 陳文林,聯系電話:89292007/13867852865。
寧波市經濟和信息化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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